突发!西安公积金新政:4省11城享受“西安人”同等贷款权益!
刚刚,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与11城开启互认互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划重点:
恢复办理在西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除了本次恢复办理的城市外,目前渭南和商洛两地也已经和西安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这些利好需要关注
首先,一定程度来讲,西安与周边城市的互认互贷也配合了关中平原城市群的建设工作,有助于形成更优的人口布局,助力于区域人口、产业的融合,对于促进区域协同化发展亦有着重要意义。
其次,互认互贷打通了西安与其他关中平原城市群的成员城市公积基金贷款的壁垒,利好购房者。也能够对住房消费起到促进作用,增加需求、回暖楼市。
最后,互认互贷一方面能够切实减轻购房者的置业负担,也能够减轻人口流动的后顾之忧。
附:2023年西安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
额度:
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
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比例:
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住房面积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注: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比例同上。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西安与11城的公积金互认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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